喜歡不用為什麼
這陣子,幾乎每天一早的站立會議都和PO(Product Owner)鬧得有點不愉快。
雙方都出於好意,只是想法與溝通方式有不小的落差。
大致上是這樣,我若提出十個我認為需要探討的議題,PO不多不少,也會回給我十次「這個不用考慮」。
自己反省了一下,對於願意做的事,甚至喜歡做的事,的確不用考慮太多
偏偏我的狀況是得弄明白前因後果、搞清楚到底為什麼要做某件事,以及為什麼要這麼做
才能在並不喜歡現在工作主軸的情況下
藉由理解來激勵自己去做原本不想去做的事
簡單說,喜歡的事就不用問為什麼
只有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
才想為自己找到可以帶來動力的理由啊
對事情是如此
對人(喜歡的人、不喜歡的人)不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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