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燈

靈修範圍:LK11:29-54、Gen20、Psm13

11:34 你的眼睛好比身體的燈。你的眼睛好,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壞,全身就黑暗。11:35 所以,要當心,免得你裏面的光變成黑暗。
11:36 如果你全身充滿光明,毫無黑暗,就會光輝四射,好像燈的亮光照耀你。」

三十四節說的眼睛“好”與“壞”

和合本譯成:“瞭亮”與“昏花”

中文標準譯本()譯為:“明亮”與“污濁”

NIV與NLT分別譯為:”healthy、unhealthy"與"good、bad"

也有人因為此處英文用的是單數的eye而不是雙數的eyes而有另些解釋

不過

這些應該都不是太重要的分歧

耶穌在這裡要表達的意思很清楚

就是要我們善用神給我們每一個人用來觀看事物的眼睛

仔細分辨對錯好歹

雖然全身肢體各有各的功用

但只要眼睛看得清楚

就能給予全身上下各個肢體清楚的指令

不會走錯路、拿錯東西、吃喝到有害的食物

所以眼睛好,全身就有如活在光明中

我想,耶穌這段話

也是承接二十七、二十八節:那聽見上帝的話而遵守的人才真有福

以及二十九到三十二節有關求看神蹟與示巴女王朝見所羅門王的這幾段經文

對我自己的提醒是:我有沒有善用我的眼睛,讓神的光照進我的全身?

還是我的屬靈的眼睛已經昏花、蒙蔽、污濁

從我的角度來看,這代表我看不到神的光

從神的角度來看,這代表神的光穿不透、進不了我的眼睛

所以我的全身好像在黑暗中

常常走錯、拿錯、吃喝錯?

說白話一點

就是我有沒有做在神的眼裡不該做的事、拿不該拿的東西、吃不該吃的東西

按嘴除了吃的另一項功能來衍伸:說不該說的話?

三十六節也很有意思

它讓我想到腓立比書二章十五節:好使你們在這腐敗、彎曲的世代中純潔無邪,作上帝沒有缺點的兒女。你們要在世人當中發光,像星星照耀天空(和合本: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 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

從眼睛看到光、給予全身正確的指引,然後是因為活出神的期望而讓自己的生命散發出屬神的光輝

這不就是腓立比書二章十五節所代表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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