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不為,但不強人所難

靈修範圍Lk8:26-56、Gen13-14、Psm7

14:17 亞伯蘭打敗基大老瑪和跟他同盟的諸王凱旋榮歸的時候,所多瑪王到沙微谷(又叫王谷)迎接他。
14:18 至高者上帝的祭司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亞伯蘭,
14:19 祝福他,說:「願至高者上帝、天地的創造者賜福給亞伯蘭!
14:20 願那位使你戰勝敵人的至高者上帝受頌讚!」亞伯蘭從奪回來的戰利品中拿出十分之一送給麥基洗德。
14:21 所多瑪王向亞伯蘭說:「戰利品都歸你,但是把我的人民都還給我!」
14:22 亞伯蘭回答:「我指著上主─至高者上帝、天地的創造者發誓,
14:23 我絕不拿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
14:24 請把我的隨從所花費的還給我,其餘的我都不要。但是我的盟友亞乃、以實各,和幔利所應得的,應該分給他們。」

亞伯蘭(後來的亞伯拉罕)為什麼不願意拿取所多瑪王主動提及的戰利品的餽贈?

他對所多瑪王說: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

亞伯蘭當然知道所多瑪王不可能那麼甘心樂意地放棄原本屬於自已的財物而只索回人民

只是形勢比人強

自已被人征服了

人民和財物被敵人奪取後,又被另外一些人馬以武力奪回

所多瑪王有什麼立場和條件可以和亞伯蘭索回這些財物呢?

他只好對亞伯蘭提議:「戰利品都歸你,但是把我的人民都還給我!」

至少有了人民、有了生產力

失去的財物可以一點一滴慢慢累積回來

對亞伯蘭來說

他心知肚明所多瑪王的不甘心

也知道現在的不甘心就會是以後的仇恨

所以他寧可不要這樣的“不樂之捐”

另一個方面

所多瑪王是誰?

他不就是當時已經被冠上”邪惡之城“的所多瑪城的國王嗎?

既然是”邪惡之城“

這裡頭的財物該有多少會是來路不明的不義之財呢?

作為公義上帝的人世朋友的亞伯蘭

能收下這樣的財物嗎?

這就是亞伯蘭的”有所不為“的地方

不過

他自已固然有這些顧慮,而不願收下所多瑪王的財物

但是對於幫助他一塊打敗敵人的援軍

亞伯蘭並沒有用自已的原則去要求他們遵守

反而

他要求所多瑪王必須補償這些援軍的實際開支與需要

14:24 請把我的隨從所花費的還給我,其餘的我都不要。但是我的盟友亞乃、以實各,和幔利所應得的,應該分給他們。」

準備糧粖彈藥要不要花錢?

放下手上的工作,上陣出征對經濟有沒有影響?

戰死或負傷的戰士要不要憮恤?

這些開支

亞伯蘭並不要求參戰的人和他一樣自行吸收

這是他不會強人所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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