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放在斗底下?

今日靈修範圍:LK8:1-25、Gen12、Psm6

路加福音
8:16 「沒有人點了燈,卻用斗把它蓋起來,或是拿來放在床底下。他一定把燈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看得見亮光。
8:17 任何隱藏的事總會被張揚出來,任何掩蓋的事也會被揭露出來,為人所知。
8:18 「所以,你們要留心聽;因為那有的,要給他更多;那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一點點也要奪走。」

這一段唸起來

總覺得有些邏輯不通

照理講

在說完了第十六節這句話之後

理應接上的該是像馬太福音五章十六節:”同樣,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來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親。“這樣的句子

因為在第十七節中所說的:隱藏、掩蓋 這兩個動詞

通常不是用在不好的、見不得人的東西上嗎?

再加上第十八節

就更令我迷惑了

既然“有的,要給的更多”

那麼

更不會有人想把自已的光給遮蓋住

因為讓光顯露出來

按照“有的,要給的更多”這句話

豈不得著更多?誰會不想這麼得著呢?

無意間在網上找著了一篇對這一段的說明

說得還蠻有道理的

第十六、十七節針對的是前頭耶穌自已對門徒說的那句話:

8:10有關上帝國奧祕的知識已經給了你們;至於對其他的人,就用比喻,使他們視而不見,聽而不明。

祂要門徒們知道

即便暫時時間還沒到

祂還不會立刻把祂自已以及父神完整的救恩計劃向所有人的揭露

但是,即然祂為這個世界帶來了光明

那麼,祂的目的就絕不會是要永遠地把自已、把世界的光在世人眼前掩藏起來

終會有那麼一天

“任何隱藏的事總會被張揚出來,任何掩蓋的事也會被揭露出來,為人所知”

祂的身份、祂的使用和天父的救恩計劃要為所有人知道

另外

祂也要門徒們珍惜所聽到的福音

愈是珍惜所聽到耶穌的教導、神的話語

愈是能得著屬靈的智慧

也就愈能從耶穌的教導、神的話語中體會到更多東西

相反的

完全沒有辦法從耶穌的教導中得著什麼的人(好比當時許多聽過祂教導的法利賽人)

因為不能從活生生的人子認識在天上差派人子下來的神

反而連他們自以為有的對神的了解

要在神的眼中被看成是一無所有了

照這樣看,耶穌提醒當時門徒的那句話:所以,你們要留心聽;因為那有的,要給他更多

對現在的我來說

也是重要無比的提醒啊

我更該“留心”、“認真”、“珍惜”每天從聖經中“聽“到的祂要告訴我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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