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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麻痹

靈修範圍:Lk21:1-38、Gen38、Psm29 21:34 「你們自己要警醒!不要讓酒肉和生活上的憂慮麻痹你們的心靈,恐怕那日子要忽然臨到你們。因為那日子 21:35 像羅網一樣,要臨到全世界所有的人身上。 21:36 你們要警醒,不斷地禱告,使你們有力量忍受一切要發生的事,得以站在人子面前。」 “酒肉”,代表生活上的享受 我們的日常生活 有的時候充滿了開心、歡笑和物質上的享受 但也有的時候,內心會因為一些事情而感到憂慮 在這兩種時候 最常出現的情況就是在心裡遠離了神 太開心的時候,忘記神 太憂傷的時候,不想接近神 耶穌稱這種情況為”心靈麻痺“ 也就是內心麻木、對神沒有感受 平常跟神疏遠慣了 到了基督再來的日子 在祂的審判席前 只能用戰兢和悔恨來面對交帳的時刻 耶穌要我們不論生活中的喜或憂 都能天天保持屬靈上認真、警醒的心 常常禱告 讓禱告帶給我們力量 讓我們經歷各種事情 還能夠不犯罪、不失望、不沮喪 內心有信心和力量站在神的面前 有人會把對神交帳視為恐怖至極的末日審判 但是時時忠心為主的人 會把對神交帳當做交給神一份忠心的成績單、從神得到稱許和安慰的時刻 我自已,會是哪一種呢?

社會精英和瞎眼乞丐的對比

靈修範圍:Lk18:18-43、Gen31、Psm24 18:18 有一個猶太人的領袖來請教耶穌說:「良善的老師,我該做甚麼才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呢?」 18:19 耶穌問他:「你為甚麼稱我為良善的呢?除上帝一位以外,再也沒有良善的。 18:35 耶穌來到靠近耶利哥的地方,有一個盲人坐在路旁討飯。 18:36 他聽見群眾經過,就查問是甚麼事。 18:37 有人告訴他:「拿撒勒的耶穌正經過這裏。」 18:38 他就呼喊:「大衛之子耶穌啊,可憐我吧!」 ... 18:41 「你要我為你做甚麼?」他回答:「主啊,我要能看見!」 一個是有名望的團體領裡 一個是卑微的瞎眼乞丐 他們除了生活背景有天差地遠的差距之外 他們生命裡的期待也是那麼的不同 前者想的是如何有永恒的生命 後者想的郤是自己最深的需要,也就是失明的雙眼能夠重見光明 想要有永恒的生命當然是一個屬靈的目標 但是他似乎並沒有準備好要為了這個屬靈的目標付上代價 或者說,他沒有想過會需要付上“賣掉所有產業再去跟隨耶穌”那麼大的代價 至於那個乞丐 ”想要能看見“對他來說是那麼必須緊緊抓住的目標 縱使那麼多阻力 他還是不顧一切,為了這個目標,一心一意要爭取見到耶穌的機會 這樣的對比 正驗證了耶穌的另外一句話:天國是努力進入的! 或許他們對耶穌的看法也影響了他來到耶穌面前的態度 一個稱他是良善的老師,另一個稱他是大衛的子孫 有可能這個乞丐聽人提起過耶穌的身世背景 但是,“大衛的子孫“不止是家族譜系那麼單純而已 因為舊約裡的預言就稱未來要來臨的基督為“大衛的子孫“ 這個四處行乞的瞎眼乞丐就是憑著”耶穌是基督、救世主“的信念來找他 可以反省一下 我生命裡期待什麼?我願意為它付上任何代價?我在禱告時來到神面前的態度又是如何?

一點沉痛、一點感傷的問句

靈修範圍:Lk18:1-17、Gen30、Psm23 18:1 耶穌向門徒們講一個比喻,要他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18:2 他說:「某城有一個法官,他既不敬畏上帝,也不尊重人。 18:3 那城裏有一個寡婦常常去見他,請求他主持公道,制裁她的冤家。 18:4 這個法官一直拖延,但後來心裏想:我雖然不敬畏上帝,也不尊重人, 18:5 可是這個寡婦不斷地煩擾我,不如為她伸冤,免得她經常上門,糾纏不休。」 18:6 主接著說:「你們聽聽那不義的法官所說的話吧! 18:7 難道上帝不會替那些日夜向他求援的子民伸冤嗎?他會延遲援助他們嗎? 18:8 我告訴你們,他一定儘快為他們伸冤。可是,人子來臨的時候,他能在世上找到這樣的信心嗎?」 ”這樣的信心“,怎樣的信心? 耶穌用這個比喻告訴我們他希望我們有這種“相信神一定會回應我們所求”的信心 有太多祈求、代禱,我只是偶一為之 禱告過,隨後就忘了 並沒有真正把它們放在自已的心上 一來,該像這寡婦,知道自已最需要、最不致放棄的渴望和需求是什麼 二來,不限定神的回應時間 或長或短,持續禱告下去 過程中,湅淨自已的動機,也相信若自已沒有不好的動機、所求合乎神的心意 終久會看到、聽到神的回應 最後一句話:能在世上找到這樣的信心嗎? 似乎是帶有一點沉痛、一點感傷 問問我自已,我有像耶穌所期待的這樣的信心嗎?  

是“不義”,還是“機警”?

靈修範圍:Lk16:1-31、Gen28、Psm21 機警管家的比喻 16:1 耶穌對他的門徒說:「某財主有一個管家;有人向他告狀,說這管家浪費主人的財物。 16:2 主人就把管家叫來,對他說:『我聽到的是怎麼一回事呢?把你經管的帳簿交出來吧,你不能再擔任管家的職務了。』 16:3 那個管家心裏想:『主人要辭退我了,今後我去做甚麼呢?鋤地嗎?沒有力氣;討飯嗎?怕難為情。 16:4 對了,我曉得怎麼做,好使我在失業的時候有朋友肯接我到他們家裏住。』 16:5 「於是他把主人的債戶一一叫了來。他對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 16:6 他回答:『一百桶橄欖油。』管家說:『這是你的帳,快坐下來,改寫五十。』 16:7 他問另一個說:『你呢,你欠多少?』他回答:『一百石麥子。』管家說:『這是你的帳,改寫八十。』 16:8 「主人誇獎這個不誠實的管家的機警行為。因為在應付世事方面,俗世的人竟比光明的人更加精明。」 16:9 耶穌接著又說:「我告訴你們,要用今世的錢財結交朋友,這樣,錢財完了的時候,你可以被接到永久的家鄉去。  16:10 一個人在小事上靠得住,在大事上也靠得住;一個人在小事上不誠實,在大事上也不誠實。 16:11 如果你們在處理今世的錢財上靠不住,誰又會把那真實的財富付託你們呢? 16:12 如果你們對屬於別人的東西靠不住,誰會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16:13 「沒有僕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他要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就是看重這個,輕看那個。你們不可能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錢財的奴隸。」 這個比喻算是聖經裡比較難理解的其中一個吧? 所謂的“難理解”,在於它看起來不合一般人的邏輯 第八節裡,哪有人會在自己應收的款項被人暗地裡給削減掉了 還反過來稱讚他? 而耶穌用這個片面更改主人和欠款戶的欠款金額的管家作比喻 難道是要他的門徒學習這個管家? 在和合本裡,稱這個管家是“不義的管家”,在現代中文譯本,則是“機警的管家” 那麼,他到底是“不義”?還是“機警”? 我讀了不同人對這段比喻的說明 挑了底下三個,我認為解釋得比較合理的 http://www.biblegateway.com/resources/commentaries/Matthew-Henry/Luke/Parable-Unjust

三個以失去的東西作的比喻

靈修範圍:LK15:1-32、Gen27、Psm20:1-9 15:1 有一次,好些稅棍和壞人都來聽耶穌講道。 15:2 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們埋怨說:「這個人竟接納壞人,並且跟他們一起吃飯!」 15:3 因此,耶穌給他們講一個比喻 耶穌在這一章裡 總共講了三個以失去的東西作的比喻 有失去的羊(Lost sheep)、失去的銀幣(Lost coin)以及失去的兒子(浪子;Lost son) 首先 稅吏和一般性的壞人是公認的“不好的人” 這些人郤也都來聽耶穌講道 意思是,他們才是想明白耶穌教導、想尋求改變甚至是悔改的人 反觀這群在旁邊碎碎念的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 他們是一般人眼中的“好人” 但他們在意的不是了解真理、悔改自已的生命 他們心裡也以為自已已經信靠神、不用再悔改什麼了 給我的提醒是:讓有心尋求悔改的人來教會 或者說:去找那些有心悔改的人來教會 若是像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一般,並不覺得自已有什麼好悔改的人來教會 大概也就像此段經文所說的 會把焦點放在觀察教會和其它人的言行舉止上(甚至因而議論紛紛) 就不能從神的話語中找到自已應該改變的地方 另一個提醒則是我對神眼中的失去的羊、失去的兒子是否已經無感了? 我只看到傳福音不容易、自已個性很多缺點因而很難影響人、工作生活很忙碌 郤沒有看到耶穌這些比喻的背後 神和耶穌對於找回失去的羊和失去的兒子的那份渴望和喜悅?

Like father, Like son

靈修範圍:LK14:25-35、Gen26、Psm19:1-14 26:7 當地的人問起他的妻子,他就說麗百加是自己的妹妹;因為麗百加非常美麗,他怕當地的人殺害他,把麗百加搶走。 26:8 以撒在那地方住了一段時間。有一次,非利士王亞比米勒從他的窗戶往外看,看見以撒和麗百加正在親熱。 26:9 亞比米勒召以撒來,問他:「原來她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是你的妹妹呢?」他回答:「我若承認她是我的妻子,我怕會因她的緣故被殺害。」 26:10 亞比米勒說:「你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如果我的人民中有人跟你的妻子睡覺,你就得替我們擔負罪過。」 26:11 亞比米勒就頒佈命令,警告人民:「凡干擾這個人和他妻子的,必須處死。」 這個故事,讀起來是不是很熟悉? 亞伯拉罕一生中做過兩次一模一樣的事情 可見在當時擄掠別人為妻為奴的風氣是很盛的 以撒擔心碰到這樣的事 就學了亞伯拉罕的方法 亞伯拉罕還勉強可以用莎萊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妹來合理化他的應變之道 但,以撒要說麗百加是他妹妹 就真的是說謊了(嚴格講,他算是麗百加的堂叔或堂伯) 我們當然可以因此說以撒沒信心、不依靠神、犯了說謊的罪 但是他的行為可以作為一個反照 有多少時候,當我們碰到危險或威脅時 不也同樣地採用一些人為的巧智來躲避風險? 與其責怪以撒沒信心 不如想想:換成是我們,我們又會怎麼做?又該怎麼做? 在這一章裡 以撒在稱自己妻子為妹妹、處理和非利士人的關係這兩件事上 都和父親亞伯拉罕採取一模一樣的作法 唯獨在碰到饑荒時(亞伯拉罕時代的饑荒見十二章)所選擇前往的地方不同 亞伯拉罕是率領族人到埃及去觅尋糧食 而以撒是從他所居住的庇耳..向北走到非利士人的居住地基拉耳 並且聽從神的話 不要往南下到埃及地,而要留在那裡 這算是他唯一做得和父親所行不一樣的地方 或許 若他真得也搬到埃及 說不定就沒有後來雅各回到亞伯拉罕的故鄉娶妻的事情了 而以色列人可能也不會被稱為以色列人 他們比約瑟時代更早了許多年住進了埃及 很可能早已被埃及人所同化

神給幸福,肢體給喜樂

靈修範圍:LK13:1-17、Gen23、Psm16 信靠的禱告 16:1 上帝啊,求你保護我,因為我投靠你。 16:2 我對上主說:你是我的主;你是我一切幸福的源頭。 16:3 上主的忠誠子民多麼高貴呀!跟他們在一起是我最大的喜樂。 16:4 追蹤其他神明的人招惹無窮的禍患;我決不參與他們的祭祀,也不祭拜他們的神明。 16:5 上主啊,你是我一切福份的源頭;你掌握我的生命。 16:6 你的賞賜多麼佳美!多麼令人喜愛! 16:7 我頌讚上主,因為他指導我;夜間,我的良知喚醒我。 16:8 我時時體會到上主在我面前;他在我身邊,我不至於動搖。 16:9 所以,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安穩自在; 16:10 因為你不會讓我下陰間,也不會容許你忠貞的僕人見冥府。 16:11 你會指示我生命的道路。在你面前,我滿有喜樂;在你身邊,我有永遠的幸福。 是求助、也是頌讚 神是我幸福的源頭 其他同樣相信神的弟兄姐妹是我喜樂的來源 許多時候 想到下班或隔天要跟弟兄姐妹聚會或聚餐 總是令我開心又期待 第三節說:上主的忠誠子民多麼高貴呀!跟他們在一起是我最大的喜樂。 有點像是劉禹錫的以友為樂的那句話:談笑有宏儒 早晨靈修查經時 神的靈指導我領會聖經上的話語 到了晚上禱告的時候 神的靈喚起我的良知去反省自已這一天的行為與言語 我要去學習這詩的作者 能夠像他一樣時時體會到神在我的左右 有神的保護 我不致遭逢危險、內心充滿平安 在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七節、十三章三十五節 彼得和保羅都引用了這首詩的第10節 見證耶穌的死而復活是出自神的旨意

不合理旳要求是磨煉

靈修範圍:LK12:32-59、Gsm22、Psm15 22:1 過了些時候,上帝考驗亞伯拉罕。上帝呼喚他:「亞伯拉罕!」他回答:「我在這裏!」 22:2 上帝說:「要帶你的兒子,就是你所疼愛的獨子以撒,到摩利亞去,在我將指示你的一座山上,把他當作燒化祭獻給我。」 這一章令人費解 因為在舊約稍後的地方 清楚地載明獻自已的兒子為神明祭物 是迦南人對偶像神的祭祠行為 而且是為神所深惡痛絕的 那麼 這裡又怎麼會要亞伯拉罕獻上以撒為祭呢? 另外 在雅各書裡有一段話: 1:12 遭受試煉而忍耐到底的人有福了;因為通過考驗之後,他將領受上帝向愛他的人所應許那生命的冠冕。 1:13 人如果經歷這種試煉,不可以說:「上帝在試誘我」;因為上帝不受邪惡的試誘,也不試誘人。 這裡特別用“試煉”的“煉”和“試誘”的“誘”來區分這兩者 前者是“煉淨”雜質的意思 後者是“誘惑”心志的意思 所以雅各書接下來的經文說:1:14 一個人受試誘,是被自己的慾望勾引去的。 照這樣來看 神在此處對亞伯拉罕提出這麼一個不合理的要求 為的是要藉此“煉淨”他心裡的雜質 在此之前的亞伯拉罕 實在有愧於日後的“信心之父”的稱號啊! 有兩次因為害怕自已的生命受危脅 而要莎拉隱瞞他們是夫妻的事實 可見在他的心裡 仍然有害怕、保護自已 這些人性的軟弱 還是一個不能把自已所在意的一切完完全全交給神的人 這就是神要煉淨他的心的地方 一來,我們該感謝神沒有向祂對亞伯拉罕一樣 為了煉淨我們而給予我們那麼難熬的試煉 二來,換個角度想 萬一有一天這樣的試煉真得來臨了 我們是否能看清神背後的用心? 今天的靈修範圍裡的另一處也似乎與此有點關係: 12:41 彼得說:「主啊,你這比喻是對我們說的,還是也對大眾說的?」 12:42 主說:「那麼,誰是那又可靠又機智的管家呢?就是受主人指派來管理家務、按時把糧食分配給其他僕人的那個人。 ... ... 12:48 至於那不知道主人的意思而做了該受鞭打的事的僕人,會受比較輕的鞭打。上帝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付託誰,向誰的要求也大。」 神多給誰,就向神多取 如果神給我極大的挑戰或使命 不就代表神是那麼地重視我 我豈不該反而因此感謝神這樣地看

用自已的方式”加速“,後果往往都是苦澀

靈修範圍:Lk12:1-31、Psm14、Gen21 21:9 有一天,埃及女奴夏甲為亞伯拉罕生的兒子以實瑪利跟莎拉的兒子以撒在一起玩。 21:10 莎拉看到他們,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女奴跟她的兒子趕出去。這女人的兒子不可跟我的兒子以撒一同繼承你的產業。」 21:11 這件事使亞伯拉罕非常苦惱,因為以實瑪利也是他的兒子。 21:12 但是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不要為著這兒子和女奴夏甲的事憂慮;照莎拉告訴你的去做,因為你要從以撒得到我所許諾的後代。 21:13 至於女奴的兒子,我要給他許多兒女,使他們也成為一國,因為他也是你的兒子。」 21:14 第二天一早,亞伯拉罕拿些糧食和一皮袋水給夏甲,把孩子放在夏甲背上,打發她走。夏甲離開那裏,在別是巴的曠野迷了路。 21:15 水喝光了,她就把孩子放在小樹下, 21:16 自己跑到離孩子約一箭之遠的地方坐下。她自言自語:「我不忍看我的兒子死。」她坐在那裏,放聲大哭。 21:17 上帝聽到了孩子哭的聲音;上帝的天使從天上向夏甲說:「夏甲,你為甚麼煩惱呢?不要怕,上帝已經聽到孩子的哭聲。  21:18 起來,把孩子抱起來,安慰他;我要使他的後代成為大國。」 21:19 接著,上帝開了夏甲的眼睛,使她看見一口井;她到井邊,把皮袋盛滿了水,給孩子喝。 21:20 上帝與孩子同在;他漸漸長大,住在巴蘭的曠野,成為熟練的獵人。 21:21 他母親給他娶了一個埃及的女子作妻子。 以撒出生時 以實瑪利大約在14、15歲之間 第9節所說的”在一起玩“ 很有可能是較大的以實瑪利對小弟弟以撒有些戲弄 莎拉才會不高興 接下來就是家庭紛爭 為了家庭和諧以及未來的宗族繼承權的考量 亞伯拉罕不得不把庶出的以實瑪利和他的母親趕出去 第十一節說:亞伯拉罕非常苦惱 我想,不止是苦惱 應該是對此感到極大的傷痛吧 ! 或許在此刻 亞伯拉罕會對於自已沒有拒絕莎拉當年主動要讓他娶夏甲為妾的提議而懊悔萬分 當時,為了想早點有自已的親生血脈 才造成如今必須骨肉分離的痛苦 我想,這也是對我們的一個提醒 往往,我們用自已的方式 想”加速“得到某個東西時 後果往往都是苦澀 阿拉伯人就是以實瑪利的後代 查了些資料 有些蠻有趣的發現 可蘭經上也有提到這個故事 而

眼睛是燈

靈修範圍:LK11:29-54、Gen20、Psm13 11:34 你的眼睛好比身體的燈。你的眼睛好,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壞,全身就黑暗。11:35 所以,要當心,免得你裏面的光變成黑暗。 11:36 如果你全身充滿光明,毫無黑暗,就會光輝四射,好像燈的亮光照耀你。」 三十四節說的眼睛“好”與“壞” 和合本譯成:“瞭亮”與“昏花” 中文標準譯本()譯為:“明亮”與“污濁” NIV與NLT分別譯為:”healthy、unhealthy"與"good、bad" 也有人因為此處英文用的是單數的eye而不是雙數的eyes而有另些解釋 不過 這些應該都不是太重要的分歧 耶穌在這裡要表達的意思很清楚 就是要我們善用神給我們每一個人用來觀看事物的眼睛 仔細分辨對錯好歹 雖然全身肢體各有各的功用 但只要眼睛看得清楚 就能給予全身上下各個肢體清楚的指令 不會走錯路、拿錯東西、吃喝到有害的食物 所以眼睛好,全身就有如活在光明中 我想,耶穌這段話 也是承接二十七、二十八節:那聽見上帝的話而遵守的人才真有福 以及二十九到三十二節有關求看神蹟與示巴女王朝見所羅門王的這幾段經文 對我自己的提醒是:我有沒有善用我的眼睛,讓神的光照進我的全身? 還是我的屬靈的眼睛已經昏花、蒙蔽、污濁 從我的角度來看,這代表我看不到神的光 從神的角度來看,這代表神的光穿不透、進不了我的眼睛 所以我的全身好像在黑暗中 常常走錯、拿錯、吃喝錯? 說白話一點 就是我有沒有做在神的眼裡不該做的事、拿不該拿的東西、吃不該吃的東西 按嘴除了吃的另一項功能來衍伸:說不該說的話? 三十六節也很有意思 它讓我想到腓立比書二章十五節:好使你們在這腐敗、彎曲的世代中純潔無邪,作上帝沒有缺點的兒女。你們要在世人當中發光,像星星照耀天空(和合本: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 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 從眼睛看到光、給予全身正確的指引,然後是因為活出神的期望而讓自己的生命散發出屬神的光輝 這不就是腓立比書二章十五節所代表的含義?

耶穌教的禱告

靈修範圍:LK11:1-28、Gen19、Psm12 11:1 有一次,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一個門徒對他說:「主啊,請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一樣。」 11:2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要這樣禱告:父親啊:願人都尊崇你的聖名;願你在世上掌權。 11:3 賜給我們每天需要的飲食。 11:4 饒恕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饒恕所有得罪我們的人。不要讓我們遭受承擔不起的考驗。」 這段教導就是我們所熟悉的主禱文 很多人都對它有所闡釋 但大部份都說得有些複雜 今天看到一段話: What is prayer? Prayer is talking to our Heavenly Father. Prayer is asking God to make things good in earth as it is in heaven. Prayer is not an exercise where we bend God’s will and make it fit our will, and please don’t have the notion that prayer is talking God into something that he ordinarily would not want to do. Prayer has only one purpose. Learning God’s plan becomes our plan and His will becomes our will. How do we determine Gods will? Some things are plainly stated in the Bible! Number one: It is not his will that any should perish, and that his children will know God’s will by abiding in him. 有多少時候 在我的禱告裡 是不斷地為了我認為應該要發生的事情照著我認為應該要發生的方式去發生? 縱使試著去潔淨自已的動機 但是我真的有弄明白我在禱告中所求的真的有發生的價值嗎? 我覺得上頭那兩句被我用紅筆標註起來的話說得對極了! 所

付出關心,就是鄰舍

靈修範圍:LK10:21-42、Gen19、Psm11 10:25 有一個法律教師前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甚麼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 10:26 耶穌說:「法律書上說的是甚麼?你是怎樣解釋的呢?」  10:27 那人回答:「你要全心、全情、全力、全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  10:28 耶穌對他說:「你答得對,照這樣做,就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  10:29 那個法律教師為要表示自己有理,就問耶穌:「誰是我的鄰人呢?」  10:30 耶穌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途中遇到強盜。他們剝掉他的衣服,把他打個半死,丟在那裏。  10:31 剛好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去;他一看見那個人就從另一邊走開。  10:32 同樣,有一個利未人經過那裏;他上前看看那人,也從另一邊走開。  10:33 可是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路過那人身邊,一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10:34 他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口,替他包紮,然後把他扶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一家客棧,在那裏照顧他。  10:35 第二天,他拿兩個銀幣交給客棧的主人,說:『請你照顧他,等我回來經過這裏,我會付清所有的費用。』」  10:36 於是耶穌問:「依你的看法,這三個人當中,哪一個是遭遇到強盜那人的鄰人呢?」 10:37 法律教師回答:「以仁慈待他的那個人。」耶穌說:「那麼,你去,照樣做吧!」 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是聖經裡非常有名的一段比喻 與其說這段比喻在強調我們要有愛鄰舍的心 不如講 這段比喻是要告訴我們如何去界定何謂鄰舍 摩西律法裡“愛鄰舍”的“鄰舍” 自然原意是指彼此比鄰而居的族人 法律教師之所以向耶穌提出:“誰是我的鄰人呢?”這麼一個問題 或許他的心中原本打定出意要因此而和耶穌起一場辨論 沒想到耶穌用這麼一個虛構的故事 一針見血地點出這個問題的盲點 “鄰舍”可以限定在一條街道、一個社區或一個家族裡 但是“愛”郤是沒有界限的 從猶太人的民族觀念來看 作為執行各種宗教儀式的祭司和利未人 總是自已同族的族人吧? 前者可能因為傳統律法有關“不得沾染死屍”的規定而袖手旁觀 後者雖然上前看了一下 但大概覺得事不關己

耶穌對收割工人的提醒

靈修範圍:LK10:1-20、Gen17、Psm10 10:1 過了些時候,主另外揀選了七十二人,派遣他們出去,每組兩個人,先到他所要訪問的每一個市鎮。 10:2 他對他們說:「農作物很多,而工人很少。所以,你們要懇求農場的主人多派工人去收割他的農作物。 10:3 去吧!我派你們出去,好像把小羊放在狼群裏。 10:4 不要帶錢包;不要帶旅行袋;不要帶鞋子;也不要在路上停下來向人打招呼。 10:5 你們無論到哪一家,先要說:『願你們一家平安!』 10:6 如果那裏有喜愛和平的人,你們所求的平安就歸他;否則那祝福就歸回你們。 10:7 你們要住在那一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獲得工資是合理的。不要從這一家搬到那一家。 10:8 你們無論到哪一個城市,如果有人歡迎你們,給你們預備甚麼吃的,你們就吃甚麼, 10:9 並且醫治那地方的病人,告訴他們:『上帝的主權快要在你們當中實現了。』 在這裡 耶穌差派了七十二個(一說七十)門徒預先到祂要經過的地方去宣揚和平的福音 從前一章可以得知此時耶穌正開始南下往耶穌撒冷的旅程 因此 這些門徒是被差派到自撒瑪利亞開始,由北往南沿路會經過的村莊、城邑去 耶穌對他們的提醒和前一章差派十二使徒出去時所給予的提醒基本上是相同的 要他們憑著信心出去 不為自已多預備些什麼 心裡要相信既然是為主做工 主自然會安排給他們的供養 在有可能影響別人的觀點的地方 耶穌特別提醒: 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獲得工資是合理的。不要從這一家搬到那一家。 你們無論到哪一個城市,如果有人歡迎你們,給你們預備甚麼吃的,你們就吃甚麼 如果有人給予很豐盛的招待 不用覺得不配接受或是不好意思 而要憑著對神的信心 接受神為祂的工人所預備的一切 如果收到的招待很輕減 不論是什麼,一樣用感謝的心去接受它 如果一直變換所住宿的家庭 不論是因為擔心一直住下去會替別人帶來經濟上的負擔 或是有別的考量 都容易讓不明白的人以為是對所獲得的接待挑三揀四而有所誤會 出去工作的時候 要掌握住工作的重點:把從神而來的平安帶給更多的人 所以不要把時間花在傳統或禮儀上的客套問候上 要努力把醫治帶給需要醫治的人 讓他們知道神在這個世上有主權 耶穌這些提醒一樣對於活在現在的

學以利亞求火

靈修範圍:Lk9:28-62、Gen16、Psm9 9:51 耶穌被接升天的日子快到了,他決心朝耶路撒冷去, 9:52 於是派人先走。他們來到撒馬利亞的一個村莊,要替耶穌準備一切。 9:53 可是那地方的人不歡迎他,因為他顯然是朝著耶路撒冷去的。 9:54 他的門徒雅各和約翰看見這情形,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呼喚天上的火來燒滅他們嗎?」 9:55 耶穌轉過身來,責備他們。 9:56 他們就到別的村莊去。 在第54節處 有古卷(通常是指七十士譯本)記為:「你要我們像以利亞一樣呼喚」 在舊約的列王記下第一章有這麼一段故事: 1:9 於是,王派一個軍官帶領五十名隨從去捉拿以利亞。那軍官找到以利亞,他正坐在一座山丘上,就對他說:「神的人哪,王命令你下來!」 1:10 以利亞說:「如果我是神的人,願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死你和你的部下!」立刻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死了那軍官和他的部下。 1:11 王又派另一個軍官帶領五十名隨從去對以利亞說:「神的人哪,王命令你馬上下來!」 1:12 以利亞說:「如果我是神的人,願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死你和你的部下!」立刻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死了那軍官和他的部下。 1:13 王再派一個軍官帶領五十名隨從去。那軍官上山去,跪在以利亞面前,懇求說:「神的人哪,請憐憫我和我的部下,救我們的性命! 1:14 其他兩個軍官和他們的部下都被天上降下的火燒死了;但是求你可憐我!」 1:15 上主的天使對以利亞說:「你跟他下去,不要怕。」以利亞就跟那軍官到王那裏去 雅各和約翰應是從小就熟悉這個歷史典故 因此在感受到這些撒瑪利亞人對他們的敵意後 就用了這個典故,或說是從這個典故得到啟發 覺得可以用同樣的做法來對付這群對他們懷有敵意的人 在以利亞的故事裡 先知以利亞因為當時的以色列王患了病不去求問以色列的神 郤派人到外邦城邑去求告偶像神明 而預言以色列王的死 因此,以色列王派遣軍兵去捉拿他 顯然不懷好意 這是一個正面敵對神的勢力去威脅神差派來的先知 門徒在當時所感受到的來自撒瑪利亞人的敵意應該是帶給他們同樣的感受: 一群不認識真神的人在敵對跟隨著真神的我們 雅各和約翰自然會覺得用以利亞的作法來對待這群撒瑪利亞人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但是他們郤沒有抓到耶穌在這段時間裡所教導的重點

用相信戰勝恐懼

靈修範圍:Lk9:1-27、Gen15、Psm8 15:1 這事以後,亞伯蘭在異象中聽見上主對他說:「亞伯蘭,不要怕!我要保護你,給你極大的獎賞。」 15:2 但是亞伯蘭回答:「至高的上主啊!我既然沒有兒子,你給我獎賞有甚麼用呢?我惟一的繼承人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 15:3 你沒有給我兒子,因此,在我家裏出生的一個奴僕要繼承我的產業。」 15:4 接著,他又聽見上主對他說:「奴僕以利以謝不會是你的繼承人;只有你親生的兒子才是你的繼承人。」 15:5 於是上帝帶他到外面,對他說:「你望一望天空,數一數星星;你的後代要跟星星一樣多。」 15:6 亞伯蘭信上主,上主就認他為義人。 “這事以後”,哪件事? 在創世紀第十五章之前剛發生的事就是亞伯蘭打敗了四王聯軍 在這個時間點 應該正是他贏得戰事也贏得眾人的欽服的時候 那麼 神為什麼要他“不要怕”? 他到底怕的是什麼? 從亞伯蘭的回答可以看出端倪 原來在一切人世間財富和名望之外 他的生命裡頭有個最大的憾事 就是他和妻子年紀已經大了 很有可能在一生中都無法有自已的孩子 想到有一天在他的生命結束時 他將帶著這個最大的遺憾離開人世 這是他最深層的害怕 而神了解他、神知道他的害怕是什麼 所以神賜給他一個異象 神親口答應他:我要幫助你戰勝你最大的恐懼,相信我,我會賜給你所渴望擁有的孩子 甚至超過亞伯蘭所想的 他只不過想要一個孩子可以讓他的生命不再有遺憾 但神居然告訴他:未來你的子孫要像星辰一樣繁多! 最重要的一句話在第六節:亞伯蘭信上主,上主就認他為義人。 我覺得這裡亞伯蘭的信 是在於他聽到了神在異象中的應許之後 他把自已生命裡最大的恐懼放下 去“相信”那個暫時(事實上,還要再等個25年左右啊!)還沒得著的應許 不要讓他的生命繼續被那個“害怕”所轄制 這樣的交託 讓神稱許他是一個深信神的義人 有一篇文章: The Focal Point of Abram’s Faith (Genesis 15:1-21) ,寫得蠻好的

有所不為,但不強人所難

靈修範圍Lk8:26-56、Gen13-14、Psm7 14:17 亞伯蘭打敗基大老瑪和跟他同盟的諸王凱旋榮歸的時候,所多瑪王到沙微谷(又叫王谷)迎接他。 14:18 至高者上帝的祭司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亞伯蘭, 14:19 祝福他,說:「願至高者上帝、天地的創造者賜福給亞伯蘭! 14:20 願那位使你戰勝敵人的至高者上帝受頌讚!」亞伯蘭從奪回來的戰利品中拿出十分之一送給麥基洗德。 14:21 所多瑪王向亞伯蘭說:「戰利品都歸你,但是把我的人民都還給我!」 14:22 亞伯蘭回答:「我指著上主─至高者上帝、天地的創造者發誓, 14:23 我絕不拿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 14:24 請把我的隨從所花費的還給我,其餘的我都不要。但是我的盟友亞乃、以實各,和幔利所應得的,應該分給他們。」 亞伯蘭(後來的亞伯拉罕)為什麼不願意拿取所多瑪王主動提及的戰利品的餽贈? 他對所多瑪王說: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 亞伯蘭當然知道所多瑪王不可能那麼甘心樂意地放棄原本屬於自已的財物而只索回人民 只是形勢比人強 自已被人征服了 人民和財物被敵人奪取後,又被另外一些人馬以武力奪回 所多瑪王有什麼立場和條件可以和亞伯蘭索回這些財物呢? 他只好對亞伯蘭提議:「戰利品都歸你,但是把我的人民都還給我!」 至少有了人民、有了生產力 失去的財物可以一點一滴慢慢累積回來 對亞伯蘭來說 他心知肚明所多瑪王的不甘心 也知道現在的不甘心就會是以後的仇恨 所以他寧可不要這樣的“不樂之捐” 另一個方面 所多瑪王是誰? 他不就是當時已經被冠上”邪惡之城“的所多瑪城的國王嗎? 既然是”邪惡之城“ 這裡頭的財物該有多少會是來路不明的不義之財呢? 作為公義上帝的人世朋友的亞伯蘭 能收下這樣的財物嗎? 這就是亞伯蘭的”有所不為“的地方 不過 他自已固然有這些顧慮,而不願收下所多瑪王的財物 但是對於幫助他一塊打敗敵人的援軍 亞伯蘭並沒有用自已的原則去要求他們遵守 反而 他要求所多瑪王必須補償這些援軍的實際開支與需要 14:24 請把我的隨從所花費的還給我,其餘的我都不要。但是我的盟友亞乃、以實各,和幔利所應得的,應該分給他

為什麼要放在斗底下?

今日靈修範圍:LK8:1-25、Gen12、Psm6 路加福音 8:16 「沒有人點了燈,卻用斗把它蓋起來,或是拿來放在床底下。他一定把燈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看得見亮光。 8:17 任何隱藏的事總會被張揚出來,任何掩蓋的事也會被揭露出來,為人所知。 8:18 「所以,你們要留心聽;因為那有的,要給他更多;那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一點點也要奪走。」 這一段唸起來 總覺得有些邏輯不通 照理講 在說完了第十六節這句話之後 理應接上的該是像馬太福音五章十六節:”同樣,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來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親。“這樣的句子 因為在第十七節中所說的:隱藏、掩蓋 這兩個動詞 通常不是用在不好的、見不得人的東西上嗎? 再加上第十八節 就更令我迷惑了 既然“有的,要給的更多” 那麼 更不會有人想把自已的光給遮蓋住 因為讓光顯露出來 按照“有的,要給的更多”這句話 豈不得著更多?誰會不想這麼得著呢? 無意間在網上找著了 一篇對這一段的說明 說得還蠻有道理的 第十六、十七節針對的是前頭耶穌自已對門徒說的那句話: 8:10有關上帝國奧祕的知識已經給了你們;至於對其他的人,就用比喻,使他們視而不見,聽而不明。 祂要門徒們知道 即便暫時時間還沒到 祂還不會立刻把祂自已以及父神完整的救恩計劃向所有人的揭露 但是,即然祂為這個世界帶來了光明 那麼,祂的目的就絕不會是要永遠地把自已、把世界的光在世人眼前掩藏起來 終會有那麼一天 “任何隱藏的事總會被張揚出來,任何掩蓋的事也會被揭露出來,為人所知” 祂的身份、祂的使用和天父的救恩計劃要為所有人知道 另外 祂也要門徒們珍惜所聽到的福音 愈是珍惜所聽到耶穌的教導、神的話語 愈是能得著屬靈的智慧 也就愈能從耶穌的教導、神的話語中體會到更多東西 相反的 完全沒有辦法從耶穌的教導中得著什麼的人(好比當時許多聽過祂教導的法利賽人) 因為不能從活生生的人子認識在天上差派人子下來的神 反而連他們自以為有的對神的了解 要在神的眼中被看成是一無所有了 照這樣看,耶穌提醒當時門徒的那句話:所以,你們要留心聽;因為那有的,要給他更多 對現在的我來說 也是重要無比的提醒啊 我

愛大,赦免大;還是:赦免大,愛大?

7:36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吃飯,耶穌就到他家裏赴席。 7:37 當地有一個女人,一向過著罪惡的生活。她聽說耶穌在那法利賽人家裏吃飯,就帶了一個盛滿著香油膏的玉瓶來。 7:38 她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她的眼淚滴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並用嘴親吻,然後把香油膏抹上。 7:39 請耶穌吃飯的那個法利賽人看見了,心裏想:「這人若真的是先知,他應該知道摸他的是怎樣的一個女人;她是有罪的人!」 7:40 耶穌就對他說:「西門,我有句話跟你說。」西門回答:「老師請說。」 7:41 耶穌說:「有兩個人同欠一個債主的債,一個欠五百塊銀圓,另一個欠五十塊銀圓。 7:42 兩個人都無力償還,債主就把他們的債都取消了。你想,他們哪一個會更愛他呢?」 7:43 西門回答:「我想是那個獲得較多寬免的。」耶穌說:「你說得對。」 7:44 於是他轉向那女人,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個女人嗎?我來到你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她卻用眼淚洗我的腳,並且用她的頭髮擦乾。 7:45 你沒有用接吻禮歡迎我,但是她從我進來就不停地親我的腳。 7:46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她卻用香油膏抹我的腳。 7:47 我告訴你,她所表示深厚的愛證明了她許許多多的罪都已經蒙赦免。那少得赦免的,所表示的愛也少。」 7:48 耶穌就對那女人說:「你的罪都蒙赦免了。」 7:49 於是同席的人心裏想:「這個人是誰?居然赦免人的罪!」 7:50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心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 記得曾聽過有人是用“愛大,赦免也大”來為這段故事下註腳 但是仔細讀一下耶穌對西門所說的話 祂要表達的其實應該是:得到神很多赦免的人,會因此而對神有更大的愛! 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 我們在認我們的罪的時候 不是要告訴自已或旁人我們有多麼罪大惡極 而是在數算神的赦免的恩典啊! 因為 不論我們曾經或現在犯了多少、多大的罪 神早就承諾要因為耶穌的代罪與捨己而將它們一筆勾銷了!

對未見之事能確信﹣這就是信心

LK7:1-17、Gen8-10、Psm4 7:1 耶穌向群眾說完了這些話,就到迦百農去。 7:2 那裏有一個羅馬軍官,他所器重的僕人患重病,快要死了。 7:3 軍官聽到耶穌的事,就託幾個猶太人的長老去請求耶穌來治好他的僕人。 7:4 他們到了耶穌那裏,懇切地求他說:「這個人的確值得你的幫助; 7:5 他愛護我們猶太人,曾經替我們建造會堂。」 7:6 於是耶穌和他們去。他快到那裏的時候,軍官託幾個朋友來告訴耶穌說:「主啊,請不必勞駕。你到舍下來,我不敢當; 7:7 我自己也不配跟你見面。只要你吩咐一聲,我的僕人就會好的。 7:8 就像在我上面有指揮我的長官,下面有受我指揮的兵士;我命令這個人去,他就去,命令那個人來,他就來;對我的奴僕說『你做這個』,他就去做。」 7:9 耶穌聽見這話,非常驚奇,轉身向跟隨著他的群眾說:「我告訴你們,像這樣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人當中,我也沒有見過!」 7:10 那些被差派來的人回到軍官家裏,看見軍官的僕人已經好了。 這個羅馬軍官有個特色 他能夠從他的日常生活經驗裡找到對神的確信 畢竟,天底下除了軍人以外還有哪個職業更強調服從與權柄呢? 作長官的一聲令下 部屬沒有猶豫與質疑的餘地 就必須照著指令,實實在在地把交辦下來的任務完成 這個羅馬軍官就把他在軍旅生涯裡親身經驗的這層信任關係投射在他所想像的神的身上: 如果在人類的世界裡 作官長的權柄尚且得著如此的敬重 何況是創造宇宙萬物、掌管世界運行的神呢? 既然存著這樣的體會 當他了解到眼前的耶穌是帶有神的權柄的人時 他就按著這樣的相信 說出了讓耶穌也覺得驚訝的一番話語 去年(2013)的聖誕節 我收到了一份禮物:George Mueller牧師的生平小傳 裡頭記著他對神的相信的十一個理由: 一、我開始這項工作,是專為神的榮耀,就是要給人一個證明,神既然垂聽禱告,供應孤兒的需要,就證明祂是一位永活的神。 二、神既是孤兒的父(詩六八篇五節)就必定供養他們。 三、我既然為主的名接待這些孩子,就是在這些孩子身上接待主,(可九章三十六、七節)因此祂必定樂意眷顧。 四、這個工作既為堅固神兒女的信心,若神扣住供應,在信心上軟弱的人豈不因此猶豫;若神繼續供應,他們的信心豈非因而增強。 五、主若扣住供應,許多仇

要怎麼立根基?

LK6:27-49、Gen6-7、Psm3 6:46 「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實行我吩咐你們的話呢? 6:47 我告訴你們,那到我跟前來,聽了我的話而去實行的,是像甚麼樣的人呢? 6:48 他像一個蓋房子的人,挖深了土,把根基立在磐石上。洪水氾濫沖擊那座房子的時候,房子卻不動搖,因為它建造得好。 6:49 可是,那聽了我的話而不去實行的,是像一個人把房子蓋在沒有打根基的土地上,河水一沖,房子立刻倒塌,造成了極嚴重的損壞!」 耶穌告訴我們 想要讓自已的生命像是立基在穩固的磐石上 不論遭逢怎樣的狂風暴雨、困難危厄 我們都不會失去生命中的盼望和喜樂 至於具體要怎樣做 耶穌也講得很清楚:就是照祂教導的話去做 但是,祂希望我們去遵守的教導又是什麼呢? 在這一章裡 祂要我們去遵守的教導並不是很多的事情 但郤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人的天性之一是根據別人的反應來決定自己對他的態度 他對我好,我就對他好 他對我壞,我就對他壞 我們還有另一個天性 容易注意別人不好的地方 郤總是對自已顯而易見的缺點視而不見 這兩種天性 就是耶穌要我們一定要去遵守祂的教導 採取實際行動去改變的地方 既然它們是我們的天性 怎麼有可能改變呢? 耶穌要我們記得這件事: 在每個人的身後,真正在做評斷的只有神 所以就算我有上述那兩種天性 總是會用自已的觀點出發來決定對別人的態度 也總是用很嚴格的標準挑人毛病,但郤對自已很寛大 但是我不該讓自已的人為判斷超過神對每個人的判斷 當我把判斷的主權交還給神時 神說: 6:37 「不要評斷人,上帝就不審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上帝就不定你們的罪;要饒恕人, 上帝就饒恕你們。 讓神來做最終的判斷是一條可以蒙受恩典的道路 因為很早以前祂已經決定要用恩典和寛容來對待我們這些生來就是軟弱的人 創世記: 8:21 上主喜歡牲祭發出的香味,心裏想:「我絕不再因人的行為詛咒大地。我知道,人從小就心思邪惡。我絕不再像這一次把地上所有的生物都毀滅了。 8:22 只要大地存留一天,地上一定有播種,有收穫;有寒暑、冬夏,和日夜。」 神知道人天生就偏離了祂期望的聖潔 如果祂要用嚴厲來報復我們的罪 再多次的洪水與大滅絕都不夠 所以神

舊約中的半澤直樹

LK6:1-26、Gen3-5、Psm 2 Gen4:23-24: 4:23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要聽我說;拉麥的妻子啊,要細心聽:我殺害那傷害我的人;我殺死那擊傷我的少年。 4:24 殺害該隱的人要賠上七條命;殺死我的人必須賠上七十七條命。 啟導本聖經註釋裡 稱拉麥的狂言為他的“仇恨歌” 正巧前陣子一堆人拾人牙慧似地模仿日劇“半澤直樹“那句: 「 以牙還牙,加倍奉還 」 固然對於受到欺壓的人來說 能夠那麼痛快地來上一、兩句狠話多少會有點解氣的效果 不過 靠自己的方式回報寃仇不會是神希望我們採取的方式  羅 12: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譯: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這才是聖經要教我們的方式 如果凡事講究 自己伸冤、自已報仇 反而成了”寃寃相報何時了“ 拉麥式(或半澤直樹式)的狂言 正代表他是一個純粹依靠自己的人 他的後裔也因此成為之後聖經上所說的:“人的兒女”(人的女兒) 而塞待的後裔則被稱為“神的兒女”(神的兒子)

移植溪水邊的果樹

LK5:27-39、Gen1-2、Psm1 Psm1:3他像移植溪水邊的果樹,按季節結果子,葉子也不凋零。他所做的事樣樣順利! 一開始覺得很奇怪 何以現代中文譯本在翻譯這一節時 用“移植”作動詞,而不像和合本,用“栽”? 但再想想 “移植”其實別有深意 代表原本並不是天生就“栽”在溪水邊 而是後來才“移”過來的 這豈不和提多書3:3-5所說的相彷彿? 3:3 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譯: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3:4 但到了 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 3:5 他便救了我們 Psm1:6 上主關懷義人所走的路 跟和合本用的“知道”(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 語意上就不一樣了 愛我們的上帝不只是“知道”我們的道路 祂更是關心、看顧我們要走的和正在走的道路